近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京津冀蒙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實施京津冀晉蒙五省(市、自治區)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3項,食品領域“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測定”“脫氫乙酸的測定”2項,環境與環保領域“氮氧化物的測定”1項;組織實施省內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項目3項,建材領域“建筑用巖棉板燃燒熱值檢測”1項,環境與環保領域“空氣中鉛的檢測”“土壤中鎘的檢測”2項。
經統計,山西全省共有365家檢驗檢測機構參加了能力驗證,初測316家機構結果合格,合格率86.6%;結果不合格的機構經過補測驗證,4家仍不合格。
京津冀晉蒙五省(市、自治區)能力驗證結果
1.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測定能力驗證結果。全省共有13家機構報名參加,初測12家機構結果合格;結果不合格的機構經過補測驗證,全部合格。
2.脫氫乙酸的測定能力驗證結果。全省共有19家機構報名參加,初測15家機構結果合格;結果不合格的機構經過補測驗證,3家機構合格,1家仍不合格。
3.氮氧化物的測定能力驗證結果。全省共有133家機構報名參加,初測115家機構結果合格;結果不合格的機構經過補測驗證,16家合格,2家仍不合格。
詳見《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2025年度京津冀晉蒙五省(市、自治區)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的通報》(冀市監發〔2025〕165號)。
省內能力驗證結果
1.建筑用巖棉板燃燒熱值檢測能力驗證結果。全省共有70家機構報名參加,初測61家機構結果合格;結果不合格的機構經過補測驗證,全部合格。
2.空氣中鉛的檢測能力驗證結果。全省共有70家機構報名參加,初測59家機構結果合格;結果不合格的機構經過補測驗證,10家合格,1家仍不合格。
3.土壤中鎘的檢測能力驗證結果。全省共有60家機構報名參加,初測54家機構結果合格;結果不合格的機構經過補測驗證,全部合格。
通過對比分析,發現以下需改進的方面:
技術能力。個別機構檢測人員基礎知識與專業技能不扎實,操作不規范,忽略了關鍵步驟的有效控制;個別機構檢測人員未認真研讀能力驗證作業指導書,未按指導書要求操作,上報結果格式、單位與指導書規定不一致,出現結果報告單填寫錯誤。應加強人員操作水平和能力持續保持的監督培訓考核。
標準物質。個別機構采購的標準物質質量參差不齊,存在標準物質基體、濃度與能力驗證樣品不匹配情況,無法起到有效質控作用。應加強對標準物質的驗收和管理,嚴格按照方法標準進行配制及貯存,定期進行標準物質期間核查。
設備設施。個別機構設備維護不到位,日常保養缺失,儀器處于不穩定狀態,造成檢測數據系統性偏差,試驗前未對儀器設備及配套軟件進行功能性確認,無法確保儀器精度、靈敏度滿足檢測標準要求。應加強儀器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儀器處于最佳狀態。
環境條件。個別機構對實驗場所的環境控制重視不足,忽略環境溫濕度控制、試劑添加順序等影響檢測結果的關鍵因素,部分機構實驗室環境條件(潔凈度、通風狀況)未達標準要求,導致樣品污染或檢測結果受干擾,產生偏差甚至錯誤數據。應加強對實驗過程環境溫濕度及潔凈度的監控,并嚴格按照檢測方法要求進行控制。